一、集合竞价原则
期货的开盘价主要是通过集合竞价机制来确定的。集合竞价是指在交易日开盘前的一段固定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提交买进和卖出的价格指令,系统根据这些指令来确定开盘价。具体来说,集合竞价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 价格优先原则:在竞价期间,系统会将所有买单和卖单按照报价高低进行排列。如果某个价位上的买单数量和卖单数量相等,那么该价格就成为开盘价。
2. 最大成交量原则:如果某个价位上买单数量和卖单数量不相等,系统会逐渐调整价格,直到找到一个价格,使得高于该价格的买单数量和低于该价格的卖单数量相等,从而达到最大成交量。
3. 最后一笔成交价原则:如果在集合竞价结束时,买单数量和卖单数量仍然不相等,系统将以最后一笔完全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开盘价。
二、集合竞价的过程
集合竞价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交易所确定竞价时间:交易所会在交易日前确定集合竞价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在交易系统终端上进行公示。
2. 报价时间段:竞价时间一般为开盘前的几分钟,投资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出他们愿意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价格。
3. 根据报价排序:系统会根据投资者的报价高低进行排序,以便后续的价格调整。
4. 配对撮合: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和最大成交量原则,系统将买单和卖单进行撮合,即以某个价位上的买单和卖单数量相等为目标进行撮合。
5. 确定开盘价:如果集合竞价结束时买单和卖单数量相等,那么该价格就成为开盘价;如果买单和卖单数量不相等,会根据最后一笔完全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来确定开盘价。
三、开盘价与现货价格的关系
开盘价是期货合约在交易日开始时的首次公开交易价格,它在一定程度上与现货价格有关,但并不等同于现货价格。开盘价的形成与集合竞价原则有关,而集合竞价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所区别。
在个别情况下,开盘价可能会高于或低于现货价格,导致买单申报价高于开盘价或卖单申报价低于开盘价而无法成交。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市场供求状况不平衡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期货的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机制来确定的,遵循最大成交量原则和价格优先原则。开盘价与现货价格相关但并不等同,可能会出现申报价高于开盘价或低于开盘价而无法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在交易前应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